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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旅游区(点)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6           ★★★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焦作市旅游区(点)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焦作市旅游区(点)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焦作市旅游区(点)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八届七次全会和全市旅游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搞好旅游区(点)周边环境整理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按照最佳旅游城市标准,结合各县(市)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做大做强做精旅游业为目标,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动员”的原则,全面开展旅游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进一步改善旅游环境,为游客营造舒适、美观、畅通、安全、秩序的旅游环境,从而提升焦作山水整体形象,推动我市旅游业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任务
   旅游区(点)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的重点是五大景区、十大景点的周边道路整治、环境卫生整治、旅游秩序整治、宣传广告整治、道路沿线村镇建筑物整治,以及旅游基础设施、服务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等项工作治理。
   (一)道路整治。要对通往旅游区(点)的道路路面进行整修,保证路面平整无坑槽、无龟裂;对沿线的桥梁栏杆要进行维修、刷新;对盘山公路及其设施要进行维护,增设交通双向凸面镜,确保旅游车辆行车安全;对沿线交通指示、引导标识要补充完善,数量满足行车需要和安全要求;道路沿线所经集镇路面要硬化、干净、整洁,陈旧路灯要统一更新。
   (二)环境卫生整治。道路两侧拆迁遗留的建筑垃圾要彻底清除;沿线道路路面要做好保洁,无乱堆、乱放现象;沿线所有加油站内厕所要建成水冲式,达到旅游厕所标准,且管理达标。
   (三)旅游秩序整治。要加大通往旅游区(点)道路的交通管制力度,重要交叉口要配备警力指挥服务;沿线商店、饭店极其它经营摊位的设置要合理有序、整洁美观,商品明码标价、无假冒伪劣商品、无强买强卖、无欺诈游客行为。经常在道路上形成集、会、市场的地方要开辟专门市场,让集、会入市经营。
   (四)沿线村镇建筑物整治。要对沿线重点镇、乡、村道路两侧的建筑进行全新包装;沿线广告牌的设置要规范,临街商户的字号匾牌要同意设计、安装、更新;要对建筑、墙面上现有的有碍观瞻的不规范的小广告进行彻底清理;对景区内或景区周边的村、镇建筑,要结合景观特色、风土民情,进行与景观相一致的外包装;对视野内有碍观瞻的底矮、破烂建筑要进行拆迁,对拆迁后留下的残墙断壁要修补、完善。
   (五)基础设施、服务设施建设。要修通主要干线公路至所旅游区(点)的旅游道路和旅游区(点)之间的连接道路 ;要依托旅游区(点)附近的重点村镇,修建游客服务中心、购物场所、大型生态停车场、旅游饭店;要对现有的家庭宾馆实行规范管理,确保服务质量达标;对较大面积(50平方米以上)的墙体,要用焦作山水画进行装饰,要在通往景区的道路上建造跨路焦作山水宣传牌,在临近城、镇的道路两侧建焦作山水灯箱广告,创造良好的焦作山水宣传氛围。
   (六)环境保护。对道路两侧所有拆迁空地要进行绿化、美化;要对行道树、绿色通道的缺棵段带进行补植;要做好沿线分车带花坛及转盘花坛的绿化,并由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对因修建公路而遭破坏的山体要进行绿化、包装;对沿线污染严重的企业,如水泥厂、煤场等要进行环保达标政治或搬迁。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23日—4月25日)。召开全市旅游区(点)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动员大会,向各县     (市)区下达整治任务,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其旅游环境综合的重要性,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同时,各县(市)区要成立旅游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根据本方案及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层层分解任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治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整治阶段(4月26日—9月30日)。分“五一”前和“五一”后两个阶段,“五一”前重点整治环境卫生、绿化、小广告和旅游秩序等需要时间较短的项目,要集中人力、物力集中整治,形成高潮。“五一)后要整治那些需要时间较长的,如道路、基础、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和大型环保项目等。要责任单位,督查到现场,确保整治任务落实实处。
   (三)检查阶段(6月8日—9月30 日)市旅游领导小组将对整治进度、质量,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督查、检查和验收,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并通报整治进展与结果。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整治旅游区(点)周边环境是我市“创优”成功后,向最佳旅游城市迈近的重要一步,是深入贯彻市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做大做强做精焦作旅游业的重大行动,是树立焦作旅游新形象,提高焦作旅游吸引力和竞争力、促进焦作旅游再上新台阶的重大举措,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整治旅游环境的重要性,把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保证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市直机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旅游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事机构,配备办事人员,创造整治条件,明确职责分工,科学制订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切实把整治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三)齐抓共管。旅游环境整治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任务繁重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的参与与支持,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新闻监督部门要密切关注整治动态,及时报告整治进展,努力推动整治工作快速进行,促进焦作旅游环境宽松、优美,旅游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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