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旅行社设立申请书。内容包括:
1、申请设立旅行社的类别、设立地和中英文名称及缩写,旅行社名称应经工商部门核准,并须含有“旅行社”字样;
2、企业形式、投资者、投资额和出资方式;
3、申请人、受理申请部门全称、申请报告名称和呈报申请时间。
二、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设立旅行社的市场条件、资金条件和人员条件。
三、旅行社章程。
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国内社30 万元;国际社150万元)
五、质量保证金交纳证明。(国内社10万元;经营入境游国际社60万元,经营出境游国际社100万元)
六、经营场所证明及租房协议。(营业用房面积需80平方米以上)
七、经营设备证明及购物发票。(经营设备包括电话、传真机、上网电脑、办公桌椅、沙发、档案柜等)
八、总经理、部门经理和财会人员资格证书(财政部)。(国内社:总经理1名(外地)、部门经理至少2名、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专职财会人员至少1名;国际社:总经理1名、部门经理至少3名、会计师以上职称专职财会人员至少1名)
九、总经理、部门经理和财会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及履历表。
十、旅行社申请登记表。
十一、旅行社总经理及法人的任职文件。(双方签字盖章)
十二、以上所有有签字的地方都要盖章(手印)。
十三、以上所有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3份,其中旅行社设立申请书共需4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