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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我市旅游产业化进程,推动旅游产业各相关要素的有机结合和协调发展,促进旅游经济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旅游业培育成为优势产业和支柱产业1、加快旅游产业化发展的战略意义。近几年来,通过强力开发旅游景区,优化旅游交通环境,大力宣传促销,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我市旅游业快速发展,迅速崛起,实现了由旅游资源大市向旅游规模大市的跨越,旅游业已成为全市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具备了向更高阶段发展的基础和条件。但是,我市旅游业发展和发达旅游城市相比,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整体实力特别是产业化水平等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当前,全国各地发展旅游业步伐明显加快,旅游消费需求迅猛增长,在旅游业竞争日益激烈的新形势下,我市旅游业要实现向更高阶段跨越,就必须抢抓机遇,强力推进,加快旅游产业化发展步伐。尽快做强旅游产业,发展旅游经济,对于推动我市经济社会的全面持续快速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2、加快旅游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思想。立足焦作实际,全面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发展理念,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进一步加快中心城区改造建设步伐,不断完善中心城区旅游服务功能;拉长旅游产业链条,完善旅游产业体系;壮大旅游产业主体,全面提升旅游产业化水平,增强旅游产业整体竞争实力,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全市国民经济的优势产业和支柱产业,充分展示优秀旅游城市的活力和魅力。3、加快旅游产业化发展的总体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努力实现我市旅游业的发展由注重数量规模型向注重质量效益型转变,由低水平的初级服务向人性化的优质服务转变,由政府主导行政管理向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转变,把焦作市建设成为享誉国内外的旅游名市和旅游经济强市。到2008年,旅游人数超过1000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达到60亿元,旅游业对经济的支撑能力显著增强;到2010年,旅游人数超过1200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达到80亿元,成为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旅游目的地。二、拉长产业链条,促进旅游产业优化升级4、实施精品景区(点)建设。以打造“一山一拳”品牌为重点,严格按照建设精品景区(点)要求,从交通、游览、安全、卫生、购物、通讯、环保、综合管理、文化内涵挖掘等方面入手,着力开发培育云台山、青天河、神农山、峰林峡、青龙峡5个精品景区,陈家沟、嘉应观、韩园、月山寺、影视城等5个精品景点,把云台山、神农山打造成全国一流的生态旅游精品,把青天河、峰林峡、青龙峡等打造成国内具有较强吸引力的休闲度假旅游品牌。积极发展科考科普、工业旅游、农业旅游等新兴旅游产品。规划建设2—3个国家和省级旅游休闲度假区。努力形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旅游产品新格局,全面提升我市旅游景区(点)的整体竞争实力。深入挖掘景区(点)文化内涵。组织宣传、文化、文物、旅游部门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加强对云台山世界地质公园科普文化、历史名人文化、太极拳文化、黄河文化的开发研究,丰富提高我市及景区(点)的文化内涵和品位。加紧运作太极拳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依托太极拳发源地陈家沟,规划建设融太极拳文化研究、竞技健身、修身养性、表演娱乐等为一体的国内外一流的太极拳文化交流中心,面向世界进行太极拳文化传播、太极拳技能培训、太极拳产品开发,努力把焦作打造成为国际性太极拳文化产业中心。5、加快旅游宾馆饭店建设。合理规划布局,加快旅游宾馆饭店建设,逐步形成以星级宾馆为主体、定点饭店为补充、地方名吃为特色的游客住宿餐饮接待体系。合理引导以“农家乐”为特色的家庭宾馆发展。积极引进国际、国内知名餐饮企业来焦发展连锁经营。组织焦作地方传统特产和名吃展示、烹饪技艺表演等活动,开发菜肴新品、精品,做靓焦作美食品牌。在中心城区规划建设旅游餐饮一条街,满足不同层次游客的需求。6、大力发展旅游文化产业。制定旅游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积极引导旅游文化产业的发展。培育建设现代化演艺场所和娱乐一条街,吸引各方面力量投资文化娱乐项目。按照市场化运作原则,组织开发具有焦作地方特色、吸引力强的娱乐节目,长年对游客演出。突出抓好晚间娱乐项目,建设完善配套设施,逐步培育推出具有焦作特色的晚间娱乐演出剧目,形成精品品牌,满足游客及市民晚间文化娱乐生活需求。7、加强旅游商品研发与销售。依托本地四大怀药、太极拳、传统土特产品、历史名人等资源优势,扶持一批有一定经营规模和市场开拓前景的旅游商品生产企业,深入挖掘开发一批具有焦作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在中心城区规划建设有一定规模的旅游商品交易场所和旅游购物一条街,在各景区(点)建立一定规模的销售网点,实现旅游商品产、供、销的有机结合。定期举办旅游商品设计大赛、旅游商品展销会和“游客最喜爱商品”评选等活动,不断推动旅游商品生产向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8、发展旅游交通运输业。以构建舒适、快捷、通达的旅游“绿色通道”为目标, 加快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和旅游环线网络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筹划引资建设沟通五大景区至市区及省会城市郑州的交通联络。交通部门在规划、建设交通项目时,必须与旅游规划相协调,充分体现旅游发展要求。在中心城区增设通往主要景区(点)的旅游公交巴士,划定旅游出租车通往主要景区(点)的固定始发点。在郑州、洛阳、新乡等周边重点交通枢纽城市建立通往主要景区(点)的旅游专线。积极协调增开北京、上海等重点城市开往焦作的定时旅游列车和假日旅游专列,提高旅游运输能力。三、培育产业主体,提高市场竞争力9、加快旅游景区(点)改革改制步伐。按照“统一管理、行业指导、企业运作”的原则,积极探索符合政策法规、适应市场经济要求、适应现代旅游发展规律的管理体制,努力实现旅游景区(点)经营企业化、运作市场化。云台山有限责任公司要作为市场化运作的试点,加快股份制改造步伐,力争通过3年左右时间具备上市资格,实现上市。其他景区(点)也要加快改制步伐,尽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形成产权明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的旅游市场主体。改革后的旅游景区(点),在过渡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财税优惠政策。改革后的旅游景区(点)不再承担政策性人员安置。今后新建旅游景区(点)必须明确企业主体。10、培育壮大旅游中介组织。旅行社是旅游业发展的主体。对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旅行社进行重点扶持,促其做大做强。鼓励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市场信誉好的旅行社到重点客源市场办理分支机构,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旅行社来焦开办国际旅行社或分支机构,扶持有条件的国内旅行社转为国际旅行社。鼓励和奖励从省外、国外组织招徕进入我市的旅游专列和包机。11、扩大旅游产业的对外开放度。进一步放宽准入,将旅游资源开发和景区经营性项目向国内外投资者开放,充实完善旅游产业项目库,重点策划、包装一批优势旅游项目,积极对外招商引资,吸引国内外各类投资商投资我市旅游资源开发和项目建设。积极引进国内外大旅行商、旅游饭店集团的资金、管理和人才,推广先进的旅游开发方式、管理方式和服务方式。积极引导以民营经济为主的各种经济成分、社会力量,兴办旅游经济实体,投资开发旅游项目。鼓励金融部门向发展潜力大、发展前景好的重点旅游项目提供贷款支持。四、强化质量管理,全面提升旅游服务水平12、打造焦作旅游服务品牌。围绕标准化、人性化、个性化服务,认真践行“不让一位游客在焦作受委屈”的承诺,全面提升旅游服务水平。在旅游服务行业推行标准化建设,实行等级升降管理制度。深入开展旅游服务创品牌活动,各景区(点)、旅行社、星级(定点)宾馆饭店、旅游定点商店、旅游定点车队等旅游窗口单位要按照旅游服务创品牌实施方案和行业管理标准,从软、硬件两方面逐项进行配套完善;积极加强对其他社会相关服务企业的指导,促其提高服务水平,共同打造行业认可、游客满意、享誉国内外的优质服务品牌。13、加速培育一支高素质的旅游从业人员队伍。制定优惠政策,积极引进旅游经营、管理、营销等高中级人才,优化人才结构。充分发挥旅游管理部门、旅游专业培训机构、旅游学校、成人高校等教育基地的作用,定期对旅游从业人员,特别是导游人员进行业务理论、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培训,全面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素质。抓好旅游企业重点是星级宾馆和旅行社经理资格认证工作,健全员工持证上岗制度。14、加强旅游市场整治力度。建立行政部门监督、行业自律、游客评议的旅游管理机制,形成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旅游市场秩序。建设游客服务中心,为游客提供咨询服务,协调景区游客分流和旅行社工作。完善旅游质监、执法工作,建立相关部门横向联动和县(市)区上下联动的旅游市场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旅行社恶意竞争、虚假广告、不签订旅游合同或违反合同约定、超范围经营以及使用“黑导”、“野导”、“黑车”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旅行社分支机构、营业部,坚决查处景区(点)欺客、宰客、制假售假、尾追兜售等不文明行为,维护焦作旅游的良好形象。在中心城区规划建设配套完善的旅游投诉、咨询点,做好游客投诉受理和咨询服务工作,形成健全的游客投诉、咨询网络,切实维护好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者、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大力倡导诚信经营和诚信服务,加强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监督,建立诚信激励机制和失信惩戒制度。加强旅游景区(点)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按规划、不经批准、破坏景源的无序开发等行为,保证旅游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永续利用。建立健全旅游协会和旅行社、星级饭店等行业协会,组建导游管理中心,提高行业自律能力。五、科学宣传促销,强力拓展海内外客源市场15、完善市场促销体系。坚持部门联动,政企联手,市场运作,建立政府旅游目的地形象宣传和企业旅游产品促销相结合的宣传促销机制。将旅游宣传纳入全市对外交往和宣传计划,重大外宣、招商、对外友好、文化交流等活动要与旅游宣传有机结合,统筹安排。扩大在中央和境外媒体旅游宣传,强化省内媒体旅游推介作用,焦作日报社、焦作人民广播电台、焦作电视台等媒体要积极开办旅游节目和栏目。强化面向公众的旅游宣传,在入市口、车站、宾馆等场所免费设置焦作旅游公益广告。建立旅游宣传促销激励机制,引导、支持旅游企业积极开展宣传促销活动。16、创新市场促销方式。积极邀请国内外旅行商、新闻记者和艺术家等,到焦作进行实地踩线和采风。制作展示焦作旅游形象的MTV。坚持举办好焦作山水国际旅游节、焦作红叶节、焦作国际太极拳交流大赛,形成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节会旅游品牌。精心设计、编印高质量的音像和图文宣传品。强化互联网宣传。积极参加国内外旅游交易会、展销会。针对重点客源市场,建立市外海外营销机构,与国家旅游局驻外办事处密切合作,发展境外旅游代理商,努力推销焦作旅游产品。17、积极开拓国内外客源市场。进一步巩固周边已有客源市场,稳固焦作旅游在这些客源市场的市场影响。大力开发省会城市和沿海经济发达城市客源市场。以港、澳、台和韩、日、泰等高端客源市场为促销重点,积极与北京、上海、西安等境外客源市场发育较为成熟的城市进行跨区域资源整合,努力将焦作旅游纳入国际性的精品旅游线路,使焦作旅游真正打开国际旅游市场,推动我市入境游市场的新突破。建立旅游宣传促销奖励机制,对直接招徕海外游客的国际旅行社按年度创汇额给予相应奖励。六、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加快旅游产业化发展的强大合力18、强化对旅游产业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旅游产业的组织领导,把旅游产业化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强力推进旅游产业化发展。市加快发展旅游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和解决旅游产业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19、加大对旅游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各级党委、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扶持加快旅游产业化发展的相关政策。市财政部门每年从预算中安排500万元,为拓展我市旅游市场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对进入年度全国“百强”、全省“十强”、全市“五强”的旅游商品生产企业、旅行社、星级宾馆饭店等旅游企业,由受益地方的财政部门按其对地方财政贡献额的50%返还。税务部门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旅游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1年所得税;对于旅游商品生产企业研究开发经省级有关部门认定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允许在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实际增长10%以上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允许再按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全面清理和公布涉及旅游产业的收费项目,坚决杜绝乱摊派、乱收费、乱检查、乱评比。20、形成旅游产业发展的整体合力。全市各部门都要支持旅游产业发展。市发改部门要把旅游基础设施、旅游重点项目建设和旅游产业政策纳入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统筹安排,搞好各旅游接待单位的餐饮以及各景区门票的价格定位;教育、人事部门要制定旅游人才的培养和引进计划;交通部门要搞好从干线公路到景区道路的规划建设;公安部门要抓好各旅游景区(点)的治安防范,维护好旅游秩序,确保游客安全,对营运中的旅游车队,除严重超员、醉酒、酒后、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以及发生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准查扣、罚款;工商、安监、质量技术监督、卫生防疫等部门要加强市场秩序、安全、公共卫生和食品安全等方面的管理;文物、宗教、林业、水利、国土、环保等部门要正确处理好旅游发展与资源保护的关系,支持旅游产业发展。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地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努力推动我市旅游产业更快更好地发展,为做大做强做精焦作旅游产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