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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市绿色旅游饭店创建和评定工作的通知
焦星评[2008]003号
作者:行管科    文章来源:焦作市旅游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21         ★★★

各县(市)区旅游局、各旅游星级饭店: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战略方针,促进绿色旅游产业体系建设,国家旅游局2006年颁发了行业标准《绿色旅游饭店》( LB/T007— 2006),全国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下发了开展绿色旅游饭店创建工作的通知。目前,我省已有20余家星级饭店按照这一新标准,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并已跨入中国绿色饭店行列,我市创建绿色饭店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按照《河南省旅游局关于做好我省绿色旅游饭店创建和评定工作的通知》(豫旅[2008]161号)要求,为积极推进这项工作的开展,加快我市绿色旅游饭店的创建和评定工作步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县(市)区旅游局要高度重视绿色旅游饭店创建工作,把绿色旅游饭店的评定纳入到旅游星级饭店的评定与管理工作之中。积极引导现有星级饭店和待评星级的饭店按照《绿色旅游饭店的划分与评定》国家行业标准开展创建工作。各旅游星级饭店也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充分认识创建绿色旅游饭店的重要意义,积极参与到绿色旅游饭店创建和评定工作之中,争取二年内全市60%以上星级饭店创建为绿色旅游饭店。
    二、重点内容
    各旅游星级饭店在争创绿色旅游饭店过程中,要重点把握以下几个内容:
    (一)饭店对开展“创绿”工作高度重视,有组织领导,有工作目标,有具体措施,各项制度完善,责任落实;
    (二)饭店使用的现有水电、气设备,符合国家颁布的节能标准,并在设备的运转、维护、保养和废水、废气排放、垃圾处理等方面,符合国家标准,并能够充分发挥良好性能;
    (三)饭店在员工队伍和广大顾客中,积极宣传、倡导绿色消费、保护环境;在经营管理中,采取了各种积极有效的措施节能减排;
    (四)饭店积极推广使用绿色、环保装饰材料;
    (五)饭店使用的食品原材料、添加剂及食品加工制作,符合国家绿色、无公害、无污染的标准要求。
    (六)饭店不使用对环境造成污染或资源浪费的塑料手提袋、礼品袋及餐厅、客户一次性消耗品。
    三、时间安排
    (一)酒店自查阶段( 7月21日—7月31日)。计划参加“绿色旅游饭店”创建的饭店,要对照《标准》自查,积极整改,达到规定分值的饭店向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申报。
    (二)市星评委评定阶段( 8月1日— 8月31日)
    市星评委组织专业人员对提出申请的饭店进行检查,对三星级以下(含三星级)银叶级绿色饭店直接评定并报省星评委备案;四星级以上(含四星级)达到“金叶级”绿色旅游饭店的饭店由市星评委初评后推荐至省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进行评定检查。
市星评委将于9月底和12月底之前,分别上报一批经评定和推荐的绿色饭店。
    四、工作程序
    (一)绿色旅游饭店分金叶级和银叶级,饭店可根据自查的情况向当地旅游局自愿提出申请的级别,申请时要有书面申请报告,同时填写“绿色旅游饭店”评定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旅游饭店创建绿色饭店的申请报告、营业执照、消防验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填写《绿色旅游饭店》评定报告书中的附录 A、附录B等)。
    (二)县(市)旅游局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绿色旅游饭店的申请和初步审查并向市星评委上报,市区星级饭店可直接向市旅游局星评委提出。市星评委按照省星评委授权,对相应的申报饭店进行检查评定。
    (三)绿色旅游饭店的证书和标牌由全国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统一制作、颁发。
市星评委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
    五、其他事项
  《绿色旅游饭店》国家行业标准的相关内容可查看《旅游星级饭店管理手册》,也可在网上查询下载。
    联系人:原庆玲 岳玉梅
    联系电话:0391—3991162   
    此通知。


                        二OO八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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